昨天,焦急的叶子小姐打来热线电话反映,她于9月8日收到1500元汇款单,因为她的户口本不是北京的,至今也无法取出。
叶子小姐讲述了她的经历:9月8日,她收到了单位以她本人的名义从外地汇来的1500元的汇款单。因其身份证丢失,就持身份证复印件到慈云寺邮局取款,谁知却碰壁而归,该局称:复印件无效,没有身份证,拿户口本来取。无奈之下,叶小姐让其在河北的家人将户口本寄到北京。叶小姐兴冲冲地再次来到邮局,本以为这次应该没问题了,谁知又出了新问题,邮局称,只能使用本地户口本,外地户口本无效。对此,叶小姐甚感不公,气愤地问:补办身份证需要一段时间,在这段时间内,钱是不是就取不出来了?为什么外地户口本不能使用?
记者就此问题与储汇局取得了联系,该局一名姓李的工作人员称:根据原邮电部的《汇兑取款人通知》的有关规定,取款人需持有效身份证件到邮局取款,有效身份证件包括:身份证、工作证、军官证、士兵证等等。各省市在执行这一规定的过程中,又制定了本地的相关规定。北京市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,制定了《北京市取款通知》。该通知规定,需审查证件的发证机关、有效日期、担保人等,外地户口本不符合规定的要求,因为外地在京人员多是流动人口,发生冒领情况后,追款不容易。对于叶小姐的情况,因为是单位的汇款,可以让其单位开出有效的证明,其中内容需包括:证明是该单位的人,以及出现冒领情况后,由该单位负责。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方便邮局的查寻工作。除此之外,只能通知邮局,留住这笔汇款,等办理完身份证再领取了。对于暂住证能否作为有效证件领取汇款这个问题,该局工作人员回答:不能。